为规范校园停车秩序,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助推学校平安建设工作,根据《吉首大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吉首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学校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对长期占用学校公共资源的各类“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处置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长期在学校各校区公共区域停放,占用学校公共资源的僵尸车(废弃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以及摩托车、小车等机动车辆)。
二、清理范围
各校区的公用停车区、学生宿舍区、教学区、家属区、各消防通道、楼梯过道等公共区域。
三、清理方式
1、自行清理(2021年06月28日-08月20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0日止,由各车主自行清理处置,腾出公共空间。
2、集中处置(2021年08月20日后):各车主逾期未自行清理处置的,将统一按无主废弃的“僵尸车”进行集中处置,均视为垃圾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保卫处
学工部
后勤管理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