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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5.12”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方案

时间:2015年05月10日 00:00 编辑:admin 点击: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的通知》(湘教办通[2015]58号)文件要求,为了提高师生员工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增强应急能力,结合学校实际,校综治委决定于2015年5月11-17日开展 “5.12”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活动由保卫处组织实施,吉首市公安局砂子坳派出所协助,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吉首大学“5.12”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郑昭信

副组长:刘 兵、毛政伟、杨松柏

成 员:张爱华、杨代敏、李爱军、滕 勇、张清胜、张 赞、刘梓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爱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活动时间、地点

宣传活动的时间为5月11日-17日。地点为砂子坳校区、大田湾校区和石家冲校区。

三、活动内容

(一)设点宣传

5月11-17日分别在砂子坳校区总理楼大厅前坪、大田湾校区实验楼前坪和石家冲校区校门口花坛附近设置宣传点。宣传内容为悬挂应急知识宣传横幅,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公共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组织现场咨询。

(二)媒介宣传

1、在保卫处网站挂网宣传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文稿。

2、5月11-17日在校园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应急知识各类动漫片、宣传标语、口号。

3、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应急知识,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保卫处办公室负责各类宣传资料的收集、印制、发放,制作、布置展板,悬挂横幅,组织现场咨询及挂网宣传和布置宣传点位,吉首市公安局砂子坳派出所协助完成上述工作。

(二)校办、学工部负责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标语及相关视频。

(三)宣传部近期要在校园网、校报、校园广播等媒介安排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内容,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四)后勤管理处协助宣传点位的布置。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二)加强联动,密切配合

(三)结合实际,力求实效

吉首大学保卫处

2015年5月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吉首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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