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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豢养家禽家畜和宠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时间:2015年04月13日 00:00 编辑:admin 点击:

各位师生员工:2014年度,学校实施了打鸡打狗、治污清癣等多套组合拳,大力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好效果。近期,校内再次出现少数违规豢养家禽家畜和宠物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工作,预防狂犬病和禽流感在校园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的教学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等法律法规,按照《吉首大学关于禁养家禽家畜和规范豢养宠物的暂行规定》(2014年4月18日实施)要求,学校决定从即4月15日起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违规豢养家禽家畜和宠物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校园内禁止豢养家禽家畜。

2、严禁学生在校园内豢养宠物。

3、教职工及家属豢养宠物一律实行栓养或圈养,严禁豢养烈性犬、大型犬等危险性较大的宠物。严禁牵带宠物出入办公、教学、科研、生产、学生公寓(宿舍)等场所。

4、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豢养的,须经校综治委(综治委办公室设保卫处办公室)批准,且必须实行栓养或圈养。

5、凡校园周边村民、住户和外来人员应加强对所豢养的犬、猫、宠物等的管理,禁止其进入校园。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犬、猫、宠物及家禽家畜进入校园而被捕杀的,其后果由豢养者自负。

6、4月15日之前,望豢养家禽家畜和宠物的师生员工,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妥善处理。4月15日开始,学校将配合公安机关对在校园内非法放养的宠物、流窜的动物、家禽家畜开展专项整治。

希望广大师生员工予以配合,请相互转告。4月15日后,若有违规在校园内豢养家禽家畜、宠物等情况,欢迎广大师生致电学校保卫处8563110,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将组织人员进行捕杀。

特此通告!

吉首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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