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道路交通秩序,改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助推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在校园道路交通环境整治月期间,将对校内长期占用固定车位的各类“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处置,现将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在校内停车位、停车棚、学生公寓区、消防通道、楼梯过道等公共区域,长期占用学校公共资源的僵尸车(废弃的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以及摩托车、小车等机动车辆)。
二、工作步骤
1、自行清理(2018年12月13日-12月25日):车主自行清理、处置;
2、限期处理(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19日):对到期未自行处理的有主和无主“僵尸车”,学校将采取电话、手机短信以及报纸刊登通报等方式要求车主限期移出校园。
3、集中处理(2019年1月20日后):逾期未将车辆移出校园的,将统一按无主车辆进行集中处置。
(1)非机动车辆类“僵尸车”:经拍照后作为废品进行处理;
(2)机动车类“僵尸车”:摩托车将拖移至齐鲁大楼与石家冲派出所之间的草坪停放处理;小车学校将联合吉首市公安局、吉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