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教辅单位、后勤实体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二级单位及后勤实体单位党政负责人的维稳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维稳安全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各类维稳安全事故,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吉首大学党政领导干部维稳安全工作“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大党办发[2015]22号)文件要求,按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关于“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由于学校人事调整,请各单位重新报送综治维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安全工作小组、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普法工作小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小组等相关工作机构及人员。
吉首校区各单位请于9月16日前将本单位综治维稳安全工作机构及人员纸质稿(加盖公章)报送至校综治委办公室(设保卫处办公室),电子稿发至保卫处张爱华同志OA邮箱。张家界校区各单位请交(发)至校区综治办彭小平同志。
吉首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