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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功劝解处理一外地男自杀事件

时间:2011年07月12日 00:00 编辑:admin 点击:

2011年7月1日傍晚,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4栋学生宿舍楼楼顶突然出现一学生模样的男子,该男子在楼顶吵吵闹闹地扬言要跳楼自杀,引来了很多师生、群众的围观。学校保卫处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将情况向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作了汇报,市消防大队接警后也及时的赶到了现场。面对要跳楼的青年男子,相关人员作了耐心细致地说服劝解工作,消防大队警员还在地面上撑起了防坠落保护气垫。经过数小时的说服劝解工作,在该男子犹豫的瞬间,早已悄悄上到楼顶的相关人员,迅速将其抓住并成功解救。

经查:该青年男子名叫钟秋,20岁,重庆市开县大进镇人,目前在山东淄博市打工。2010年初,钟秋在网上认识了吉首大学女学生米某某,通过网上多次交流,两人产生恋情。在后来的交往中,米某某逐渐发现钟并不是自己所喜欢的那一类人,就断绝了与钟交往。但钟却不依不饶,以死相逼想继续与米交往。为此,钟于2011年6月30日来到吉首大学,找到了米某某想恢复恋爱关系。遭到米某某拒绝后,钟即以自杀相威胁,逼米某某答应他的要求,米某某未予理会。后来在米某某同学的劝解下,钟才停止了闹腾。谁知,事隔一夜,钟就开始了在学生宿舍楼楼顶跳楼自杀的闹剧。钟被解救后,相关人员对其做了深入细致的教育工作,他似乎有所醒悟,答应了民警要他回山东继续打工的要求。7月2日,砂子坳派出所民警将钟送上了返回山东的列车。让人想不到的是,钟从吉首乘上列车后到张家界就下了车,于当日下午4时再次来到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4栋学生宿舍楼,要求与米某某见面,再次被米拒绝后,钟又一次跑到该楼楼顶翻越安全墙,再次以跳楼自杀威胁米某某。接警后的学校保卫处、砂子坳派出所民警再次对钟进行了劝说和解救工作,并成功将其擒获,扭送到派出所。

7月3日,鉴于钟秋的行为严重地扰乱了学校的正常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吉首市公安局砂子坳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钟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2011年7月10日,钟拘留期满,学校保卫处和砂子坳派出所为防止钟秋再次发生自杀等极端行为,本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顾全大局,挽救生命的理念,到拘留所接出了钟秋。再次对其进行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工作,使钟对自己的行为从思想上有了深刻的认识。钟承认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答应即回山东继续好好打工,要活出点人样来。学校保卫处和砂子坳派出所工作人员考虑到钟已身无分文,即为他买了车票并捐给他200元钱,将他送上了返程的K268次列车。

至此,一场影响稳定的不良因素,在我人员耐心细致的处置下,得以平安、圆满的解决。

 

 

保卫处

201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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