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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校园“僵尸车”的通告

为规范校园停车秩序,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助推学校平安建设工作,根据《吉首大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吉首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学校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对长期占用学校公共资源的各类“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处置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长期在学校各校区公共区域停放,占用学校公共资源的僵尸车(废弃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以及摩托车、小车等机动车辆)。

二、清理范围

各校区的公用停车区、学生宿舍区、教学区、家属区、各消防通道、楼梯过道等公共区域。

三、清理方式

1、自行清理(20210628日-0820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820日止,由各车主自行清理处置,腾出公共空间。

2、集中处置(20210820日后):各车主逾期未自行清理处置的,将统一按无主废弃的“僵尸车”进行集中处置,均视为垃圾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保卫处

学工部

后勤管理处

  2021年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