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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保卫工作部部门职责

(1)负责学校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学校政治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反恐怖和维护稳定工作。

(6)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全校师生的户籍管理工作。

(7)负责吉首校区道路交通安全与校园安全秩序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张家界校区安全保卫、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9)负责监督、管理和考核保安公司工作,协调、指导校内其他部门安保工作。

(10)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处涉及校内师生员工的各类案(事)件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11)负责学校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反邪教工作领导小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完成上级和地方职能部门以及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